一、新颖性概述
1、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人或单位就同样的发明和或者使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行政部门提出提出过申请(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并记载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对比文件是现有技术和对比文件是抵触申请】
展会都已经展出了,破坏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主观题只会考出版物的。
2、现有技术影响新颖性。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之前在国内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3、抵触申请影响新颖性:
(1)形式要件:也没有任何人或单位就同样的发明和和使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提出过申请(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向国家行政部门提出,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简称: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文件。
(2)实质要件:【四个相同原则。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在实质上相同。2分】
背景:(1)一种情形是:现有技术看申请日之前,是否存在专利文献或其他方式公开(出售、展出)等;(2)另外一种情形是日期相差不大,内容相似,B申请时A没有公开,此时考虑专利质量把关,否则两个都会被授权。A的专利申请日应当早于B的申请日,公开日在B申请之后,的中国专利申请;还要看实质要件是否构成抵触申请,而现有技术则不需要实质要件。
(3)使用条件:抵触申请不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只能单独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不能与公知常识相结合,也不可以与其他对比文件结合评价权利要求的的创造性。
4、对比文件:是现有技术文件,包括专利文件、非专利文件和抵触申请文件。
二、新颖性的判断方法:
1、判断对象:判断对象是权利要求。以对比文件(申请在先公布在后的文件或在先技术)的全文(说明书+附图)为标准,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而不是以权利要求为标准进行对比。
2、新颖性的判断原则:(1)撰写时必用【单独对比原则:每次只能用一个文件(不能结合其它文件),但可以用多次】。【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原则:领域、方案、技术、效果】(2)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原则:(四相同原则)
3、新颖性判断中的常见类型:
(1)相同内容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完全相同,或者文字替换,或者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的从对比文件中直接确定。
(2)具体的下位概念和上位概念:【答案:“黄铜”是“金属”的下位概念,“黑色乙烯基树脂护套”是权利要求“护套”的下位概念,两者技术方案上实质相同,对比文件破坏专利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3、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千万别去用。比公知还公知。只有审查员用,在实用新型的实质初审时用,没有新颖性否决授权。
了解即可:
4、涉及数值范围。
a 数值点、小范围破坏大范围的新颖性。【背:对比文件公开的钛合金组分数值落入权利要求中所要求的保护的钛合金组分范围,二者在技术方案上实质相同,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b 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背:专利要求保护的烧成时间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合,二者技术方案实质相同,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c 专利申请要求限定的数值为离散数值,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与该两端点中的任一数值相同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两端点之间的任一数值的新颖性。
d 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数值范围,但与上述没有共同端点,则不破坏。【权利要求保护内燃机活塞环直径95毫米,对比文件为75-100,不破坏】
(5)开放式权利要求和封闭式权利要求:
开放式:一种A,包括B和C:保护范围是开放的,还可以由其他组成,即使现有技术多公开了其他组分,仍然影响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封闭式:一种A。由B和C组成。保护范围是封闭的,只能由BC组成,如果现有技术包括BCD,则不影响新颖性。
第二节 不具有新颖性的论述
一、不具有新颖性的论述内容
不具有新颖性的论述一般出现在法律分析题中。内容包括:
a 时间判断
b 特诊对比:按照权利要求描述的顺序引用对比文件原文,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的内容,可以使用附图公开的技术特征。出现上下位概念、表述略有不同、实质相同的情况jia
二、案例: